在《联合国宪章》中,在表示五常的部分还是中华民国、法兰西、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邦、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及美利坚合众国应为安全理事会常任理事国。
要改变这个名称除非修改《联合国宪章》,这是一件很麻烦的事。就像房产证的继承要变更产权人也是一件很麻烦的事。